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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的补充规定》意见的公告引发广泛关注,目前《补充规定》已正式下发,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针对市民关心的核心问题,记者邀请成都设计咨询集团TOD设计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方案创作中心负责人蒋飞进行解读。
《补充规定》制定思路是什么?
(一)“提功能、提品质、提风貌”满足市民群众高品质住宅新需求
构建多元配套体系,提升服务功能。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分层级强化配套服务设施供给。支持小区出入口公共门厅、物业管理用房、首层架空等不超过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项目配套设施地面设置,明确超过控规最低配建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推动出入口便民功能集成设置,构建遮风避雨归家路线,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和便利性,打造集“邻里共享空间、首层架空、风雨连廊、入口会客厅、公共服务用房”等于一体的多维小区生活配套场景,切实增强市民在家门口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改善室内居住环境,提升住房品质。围绕“好房子”建设目标,优化规划设计标准,营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空间。支持设置不超过总建筑面积30%的阳台等房屋附属空间,明确封闭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鼓励坡屋顶空间多样化利用,推动“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满足市民多样化居住需求。
彰显公园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风貌。结合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注重小区与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支持设置限高4.8米的坡屋顶阁楼,体现天府文化传承,彰显时代风貌;鼓励建筑公建化立面处理,推动城市风貌协调统一;引导小区环境与周边城市公园绿地联动,打造开放共享的“公园+”特色生活场景,展示“蓉式生活”的独特魅力。
(二)“新模式、新秩序、新活力”,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强化规划引领,以“创新性标准”构建市场新模式。围绕满足市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新期待,优化建筑设计要求,放宽规划标准限制,引导30%的阳台附属空间比例在整个住宅小区内调剂,鼓励多样化创新设计方式,更好满足高品质住房需求。
推动公平公正,以“规范化制度”重塑市场新秩序。聚焦打破以往市场通过无序扩张房间使用面积来提高“得房率”的治理困境,优化管理制度,将原来没有建筑面积限制的开敞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公共空间纳入30%的板率统一管理,引导企业从片面追求“高得房率”转向更加注重项目整体品质与可持续发展,维护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
兼顾存量增量,以“普惠性政策”激发市场新活力。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发力,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积极推动新建项目产品提升,支持存量土地适用新标准。新规定出台首周,我市已有20余宗存量土地有意向申请适用新规定,有力支持企业优化开发。
《补充规定》对市民群众有哪些利好?
《补充规定》从配套设施、空间设计、环境品质等多维度发力,为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注入强劲动力。
(一)聚焦居民生活需求,配套设施再升级
《补充规定》明确,不超过小区总建筑面积1.5%、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门卫室、垃圾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用房,将不再计入容积率计算。这一调整是现行地面配套用房计容比例的3倍,能有效推动便民服务功能向环境更优、视野更开阔的地面区域布局。
针对“一老一小”核心需求,政策鼓励在小区出入口公共门厅、物业管理用房、首层架空区域植入终身教育、为老服务、体育健身等功能,打通居民配套服务“最后一百米”。
同时,垃圾用房、配电房等设施用房将优先“藏”于地下,若设置在地面,将严格采取邻避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让小区环境更整洁、居住更舒心。
在公共服务配套方面,新政同样拿出实招。《补充规定》第十条提到,针对控规中住宅用地内按要求叠建且按规定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用房,超过最低配建要求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这一政策将吸引建设单位主动增配公共服务资源,助力构建全龄友好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创新住宅空间设计,居住品质再提档
阳台、飘窗等房屋附属空间的优化,更是精准契合市民对“亲近自然居住空间”的需求。
《补充规定》将阳台、飘窗、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上限,调整为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并将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花池等此前管理空白区域纳入统一管控。同时,无论阳台是否封闭,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既保障了建筑立面的协调统一,又为居民预留了更多室外休闲空间。
针对成都多雨的气候特点,新政支持住宅小区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且连廊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未来,居民从小区出入口到楼栋单元,无需再担心风吹雨淋,一条遮风避雨的“归家动线”将成为不少小区的标配。
此外,电动自行车停车难题也将得到缓解,新建住宅项目电动自行车配建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5车位/户,开敞式停车棚(库)同样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既保障了停车安全,又提升了使用便利性。
(三)聚焦公园城市特色,城市风貌再提升
漫步成都街头,错落有致的坡屋顶、绿意盎然的城市廊道,未来将成为更多区域的“标配景观”。
《补充规定》鼓励住宅建筑采用坡屋顶设计,对起坡高度不大于0.6米、坡度不大于35°、屋脊结构顶板距楼面净高不大于4.8米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这一政策不仅能优化城市“第五立面”景观,还支持将光伏设施与坡屋面一体化设计,助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同时有效避免屋顶私搭乱建问题,保障建筑安全。
在推动小区与公园城市深度融合方面,新政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鼓励建设单位利用小区周边道路绿化、绿廊连通社区公园、市政公园,打造城市住区绿色廊道;对桥下、街旁、地下、滨河等“零碎空间”进行活化利用,配置休闲交往功能并与小区开展一体化景观设计。届时,“城在园中、园在城中”的宜居场景将更加普及,居民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愿望将逐步成为现实。
《技术规定》板率是否提升到了30%?对存量住宅是否有冲击?
《补充规定》制定过程中,已经考虑了对存量住宅减少冲击,此次的30%非直接提升到30%。原来规定板率20%是没有包括开敞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附属空间,因此市面上存在通过无序扩张公共空间使用面积来提高“得房率”的现象。
此次30%是将原来没有建筑面积限制的开敞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5类公共空间纳入30%的板率统一管理,引导企业从片面追求“高得房率”转向更加注重项目整体品质与可持续发展,维护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
成都日报 编辑:张烁 责编:高婷